一、遗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确定的
1.遗产继承权的先后顺序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所定。
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涵盖配偶、子女与父母。
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含兄弟姐妹、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。
2.继承启动后,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承接,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予继承。
倘若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,那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。
3.子女方面,包含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父母方面,涵盖生父母、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4.兄弟姐妹方面,有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简而言之,在法定继承情形下,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若无第一

二、遗产继承中代位继承顺序如何确定
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,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;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。
在法定继承中,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当被继承人子女先死亡,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时,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,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死亡,其子女代位继承,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。需注意,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,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三、遗产继承中代位继承权如何判定呢
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况。判定代位继承权需考虑以下方面:
适用情形:仅适用于法定继承,遗嘱继承不适用。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,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,会发生代位继承。
主体资格:先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,可代位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;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,在其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,可代位继承。
份额限制: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,或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,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多分。
在探讨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确定的这一问题时,我们了解到了法定继承顺序的相关规定。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。比如在存在遗嘱的情况下,继承顺序会依据遗嘱内容重新排列。而且,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,其应继承的份额该如何处理?这就涉及到代位继承的问题。另外,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,丧失后又该如何补救?这些拓展问题都与继承权顺序紧密相关。你是否在处理继承相关事宜时,对这些问题存在疑问呢?若还有关于继承权顺序以及与之关联问题的困惑,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。